
上海市声学学会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声学学会为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学会各类文字,图像资料齐全,可查,可阅,可复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1、各届理事会换届的市科协,社团局有关批文及法人证书
2、学会章程,各届理事会的重大决议案,如授予荣誉理事长,荣誉副理事长,荣誉理事等
3、1980—2000年学会二十年大事记
4、各类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银行开户,税务证),历届财务审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凭证
5、会刊《声学技术》的各卷发行本及其光盘
6、学会各期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办法
7、会员分层次,按专业的名册
8、学会换届等重大活动计划报告,总结
9、咨询项目年度清单,代表性咨询合同
10、对外交往的有关协议
二、管理与保存
1、学会办公室是学会文书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
2、可输入电脑的归档文件,应在电脑中存储
3、属上述范围文书档案,一般永久保存
本办法的制定与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并报市科协
上海市声学学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日
上海市声学学会
办公室专(兼)职人员考核的规定
上海市声学学会办公室是学会的常设办事执行机构,在学会理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协调学会的学术,科普,组织建设,技术咨询,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人员设置
1、设专职办公室主任一名
2、设专职办事员一名
3、设兼职会计一名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范围及职责
1、办公室主任全面组织协调学会日常工作,学会换届,理事会
年度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学术会议等
2、负责上海市社团局下达的年检,上海市科协下达的各项任务安排,各类评选,统计报表,计划,总结等
3、负责各类文书档案的整理,电脑存储,上报
4、负责财务及其账目,支票,现金管理,财务审计准备
5、负责学会组织建设,会员分类及其电脑动态管理
三、专职办事员工作范围及职责
1、新会员的发展,会员证发放,收取会费
2、学会日常收发,各类图章,证书保管
3、财务出纳,发票,收据,凭证管理,银行资金周转,领取现金
4、协助做好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四、兼职会计工作范围及职责
1、按月,按年作财务报表,及时上报
2、纳税工作,税务报表及时上报
3、财务审计相关材料
4、协助做好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五、考核及奖惩
1、专兼职人员各司其职,加强相互协调,做好岗位工作
2、每半年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向理事长或秘书长汇报,听取指导
3、年终办公会议进行考评,根据岗位业绩予以奖励
六、本规定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科协
上海市声学学会
2006年5月
上海市声学学会
财务管理工作条例
上海市声学学会贯彻以会养会原则,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努力增收节支,为此,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会办公室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二、学会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审批学会日常财务收支。学会重大财务事项须由理事长审批。
三、学会聘请持证上岗会计一人,按社团管理局有关社团财会的规定,定期填报财务报表,账册,凭证,并按税务局有关规定进行税务申报。
四、学会聘请专职出纳一人,负责银行及现金账册,支票及现金的管理,做到帐款相符。
五、学会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报废,须由学会理事长审批,并由专人使用与保管。
六、学会办公室负责人及时按规定完成各类财务报表,准时上报。
七、各类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财务审计报告,一律存档,妥善保管。
八、理事会换届年,及时进行财务审计。
九、本条例经学会理事会讨论后执行。
上海市声学学会
2003年5月
上海市声学学会
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上海市声学学会根据学会章程,按声学学科的不同专业领域设立分支机构即专业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应遵守学会章程,在学会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学会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或在本专业委员会中选举产生,由学会理事会上报市科协和社会团体管理局备案。
四、根据工作需要,专业委员会可聘任副主任1-2名,委员3-7名,对学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根据需要可聘请名誉主任,顾问并报学会理事会备案。专业委员会的换届与理事会换届同步进行。
五、专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本专业的学术活动,科普工作。
2、向学会推荐优秀青年论文,参加市科协优秀青年论文的评选。
3、积极开展技术咨询,资助学会经济来源。
4.推荐和发展学会新会员。
5.每年向学会提出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上年度的工作小结。
六.本工作条例的制定与修改,由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上海市声学学会
2002年2月
上海市声学学会
秘书长岗位责任制
上海市声学学会秘书长在学会理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协调学会的学术,科普,编辑出版,组织建设,技术咨询,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每年初,安排落实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年末,及时总结,按时上报。
二、积极参与并落实市科协的各项活动安排,如科技节,青年优秀论文评选,科普宣传等工作。
三、按时上报科协的年度统计报表,社会团体管理局的年检报告等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四、做好学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努力发展新会员,团体会员,有条件地发展高级会员,荣誉会员等多层次的会员结构。
五、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学会年度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六、按章程规定,及时做好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
上海市声学学会
2002年2月
上海市声学学会 学会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104室
电子邮件:yanys@citiz.net 电话:65984479
邮 编:200092
联系人:尹红云
负责人:阎玉舜